常德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党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市园林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为依据,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中央、省、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发扬真诚坦荡、专一敬业、不媚世俗、淡泊名利、敢为人先的科学精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团结局系统干部职工为园林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园林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芳明
副组长:汪泽平
成 员:谷业新 刘 华 周碧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唐军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
1、抓谋划。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要求,每季度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一次,部署安排工作;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责任科室:监察室)
2、抓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一是结合“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和“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及其他相关条规和文件精神等;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石门夹山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衡阳破坏选举案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三是党组书记局长在七月份上一次廉政党课。(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监察室)
3、抓作风。认真履行纠治“四风”, 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查,联合住建局纪检组重点对机关和局属单位上班纪律、午餐饮酒、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巡查,严肃会风,坚持每天上班考勤制度,对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讲评,每季度下达通报一次;加强对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务政务公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工程招标、绿化资质审查等工作将执纪监督纳入工作流程模式。(责任科室:办公室、监察室)
4、抓文化。以弘扬“荷花品格、梅花精神”为主题,加强特色廉政文化建设,一是将相关名言警句和条规制度上墙,发挥廉政文化传播的积极作用;二是8月份举办一次廉政文化书法绘画展,推动廉政文化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三是积极向报刊、纪委网站投稿,宣传廉政文化。(责任科室:监察室)
5、抓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一是开展“廉政建设大家谈”活动,7月份组织实施,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腐败的危害、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谈体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实现思想上的转变和升华;二是开展廉政谈话活动,5月份组织实施,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党组书记局长徐芳明同志分别与各班子成员、联系单位法人代表及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第二轮由其他分管局领导与自己分管科室其他人员、联系单位其他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通过谈话,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三是开展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述廉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的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责任科室:监察室)
6、抓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制度,汇编成册,照章办事,规范权力运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确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
(二)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任务
1、抓执纪。一是督促检查局党组及局属各单位党支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相关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情况;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情况;二是督促检查局党组及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情况;督促市园林局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加强对“三大战役”、“五个常德”建设重点工作涉及到园林系统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园林系统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督促抓好局系统各单位党内法规学习、警示教育及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情况;五是督促抓好局党组开展的相关活动;六是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工作。(责任科室:监察室)
2、抓监督。一是加强对“四风”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常态化巡查,既抓节日又抓平时,形成“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建立巡查记录,适时通报讲评;二是加强对局系统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党务政务公开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涉及招投标、绿化资质审查、重要干部任免等重要工作的监督力度,并将纪检监察纳入办事流程。(责任科室:监察室)
3、抓问责。一是加强对庸政懒政、让“政策”睡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情况的问责力度,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肃追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党员领导干部责任;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灵活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执纪,把问题解决在初起之时;三是建立问责事项清单、点题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制度,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责任科室:监察室)
(三)作风建设工作任务
1、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活动。按照市纪委、市直工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责任科室:财务科、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
2、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倡导厉行节约,压缩“三公”支出,规范“四费”公开管理;严格公务车管理及上班纪律。(责任科室:财务科、办公室、监察室)
3、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4、开展帮扶帮困活动。开展“一联一、一帮一、特困帮扶”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强化扶贫帮困意识,通过卓有成效的扶贫帮困工作,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善、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责任科室:工会)
(四)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1、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执纪监督问责,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
2、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行政审批、审核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大对党务、政务和事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管。(责任科室:行政许可办、办公室、园林规划建设科、机关党委、监察室)
3、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加强对财务、人事调整、工程建设、绿化养管(花化)资金使用及其他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完善报告制度。(责任科室:行政许可办、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绿化指导科、绿化监管科、园林规划建设科、风景名胜办、机关党委、工会、监察室)
4、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严格执行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督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质监中心)
(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
1、严格推行简政放权。落实国家管理规定,进一步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大对行政审批行为监管力度;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责任科室:行政许可办、绿化监管科、绿化指导科、园林规划建设科)
2、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畅通拓展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实行系统各单位网络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互通,提高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责任科室:办公室、绿化监管科)
3、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绿化执法,大力整治乱挂、乱拉、乱破坏等“三乱”行为,健全园林绿化执法责任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责任科室:绿化监管科)
4、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窗口工作管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一站式服务承诺等便民制度。(责任科室:行政许可办)
(六)案件查办工作任务
协助查处腐败案件。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查处案件。(责任科室:监察室)
(七)上级交办工作任务
完成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交办件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责任科室: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专干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组织精干力量,专题研究布置,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性。
2、强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主动,勇于探索创新。有关责任单位要开展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3、加强监督检查。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必须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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